湖北成考网(www.hbckw.com)整理了:2022年湖北省高考招录政策十大变化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1、部分省属高校开展自主招生试点。2022年,湖北省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和湖北经济学院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试行办法参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3所高校可用本校本科招生计划的5%,面向全省考生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执行学校同批次线。学校不得擅自扩大自主招生范围、不得利用自主招生名义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通过自主招生正式招录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换录。
3、合作办学纳入统一管理。从今年起,高校与国外高校或教育机构联合举办的学历教育,纳入全省统一招生考试管理,由高校招生部门统一招生。
4、2022年,只录取本科层次的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投档资格线、进一步强化艺术专业联考的作用。报考省内外院校(包括教育部公布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基础课联考,联考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录取。
6、扩大网上填报志愿试点范围。今年在武汉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天门市等部分县、市(区)的部分中学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试点。
7、所有招生计划全部在网上运行。招生计划在网上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
8、从2022年起,对户口在湖北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不办理借考手续,考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
9、2022年,凡严重违反国家和省招生政策规定,进行违规招生的学校,超计划的,在下一年度招生计划中等额扣减;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停止其下年度招生,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独立学院发生违规招生问题,除追究独立学院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举办高校负责人的责任。
10、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面向部分贫困县(市)招收外派海员的航海类高职专业实行自主招生,生源不足时,可降到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批次线分以内录取。若考生已被其他批次院校录取,不能退档后改录该校的航海类专业。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商业服务学院的烹饪专科专业,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经济学院的国际合作办学专科(高职)专业(按办学成本收费),当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可在批次线上、填报了本校其他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由学校征求考生意见后录取。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可用本校招生计划的5%进行自主招生试点,学校可在填报了本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学校招生要求和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批次线上进行自主招生。(记者 王晶 特约记者 梁炜)
2、坚守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不录取政策规定之外的批次线、严格调整计划使用和管理。高校在录取期间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点招。
5、严格优录照顾政策中加分投档考生资格的审核程序,对加分投档考生名单进行层层公示。公示期满后,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
6、除少数部委属高校面向特殊行业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湖北省不安排、不接收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7、坚持公开征集志愿、接待咨询、公开信息等三个方面的制度。招生录取期间,所有未完成计划对外公开征集志愿,建立省、市、县、高校招办四位一体、网上答疑咨询网络,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将政策规定宣讲到中学和班主任老师。
8、军校招生录取坚持“三不”规定,即不录取无军校志愿的考生,不录取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录取学校批次投档资格线年格局。10、第一、二、三、四批院校实行知分填报志愿。
11、各批次志愿结构基本保持不变。12、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高校不派人进驻招生录取现场。
13、多渠道公布考生录取信息,继续公布考生电子档案运行的7种状态。(记者 王晶 特约记者 梁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1)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省籍考生;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4.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者,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十堰市、宜昌市、恩施州高校者,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省级优秀学生(应届毕业生);(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以上党政群工部门表彰的优秀学生和优秀干部;(3)见义勇为受到市(州)以上行政部门表彰或嘉奖的考生;(4)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理、化、生物和计算机信息奥赛省赛区一、二等奖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5)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以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的获奖者;(6)在高中阶段,在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和文艺比赛中获得个人一、二等奖、集体项目一等奖者;(7)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8)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因公牺牲人民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子女。
优录考生需层层公示,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至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本单位和本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严格遵守“六不准”规定,即在招生工作中,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记者 王晶 特约记者 梁炜)
招生政策规定;招生计划;高校招生章程;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投档考生名单;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全省考生分数段;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以及各批次院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生源不足院校招生计划余额;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录取期间,向考生提供录取状态查询。
湖北省教育厅介绍,今年普通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和高职统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取网上评卷。6月25日向考生发放高考成绩通知单。高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县(市、区)招办有组织地申请复查卷面分,不接受个人查卷申请。
7月12日至8月28日为高校录取时间,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二、三批本科和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记者 王晶 特约记者 梁炜)
从省招办获悉,今年高校招生投档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高校必须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拟退档考生要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各高校要根据湖北省录取工作进程,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和审核等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下一志愿开始投档后,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上一志愿的考生档案。
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院校的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报教育部备案。(记者 王晶 通讯员 巩平)
湖北省教育厅透露,今年高校录取通知书上需明确收费标准。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各高校必须坚持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有效方式,向社会公示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招生简章和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必须注明各专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办法。(记者 王晶 通讯员 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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