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成考网(www.hbckw.com)整理了:陕西自考法律事务(专科)专业计划(2024年版)及2024年4月重庆自考本科学前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4.熟悉国家会计、财经领域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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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课程说明
17.中国法律思想史
选考课程设置无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考生了解习法治思想,了解我国行政法治的发展历程,培养“四个自信”;使考生总体掌握行政法和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培养考生具体运用法律知识解决行政管理和行政诉讼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之树立行政法治观念,从思想上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具备准确把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基本程序实际操作的能力。
指定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张正钊、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第7版。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必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现行的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包括审判伦理、检察伦理、代理伦理、公证伦理和仲裁伦理的基本内容;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范畴、基本规范以及与法律职业伦理有关的法律职业责任、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和掌握: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立法者和执法者等各个群体独特的法律职业伦理要求和规范及这些要求和规范的法域差异及其根源;了解法律职业的职业特性,必须遵守的伦理要求与规范,训练和培养考生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识别能力和推理能力。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具有现代财务管理、大数据财务分析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财务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附件:
一、指导思想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主要阐述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的法律制度,研究律师的资格、律师的性质、任务、业务范围和管理制度、律师的权利、义务和工作原则、律师如何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等教学内容。通过学习该课程,使考生能够对律师与公证的职业属性、执业规范与技能有清晰的认识,在掌握各部门法知识的基础上,增强考生对法律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为将来从事律师与公证事务奠定基本的实务基础。
(一)培养目标
指定教材:《宪法学》,胡锦光,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4.律师与公证制度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的概念、本质和地位;经济法律关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计划法和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价格法律制度;会计法和审计法;自然资源与能源法律制度;环境保;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等教学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基本经济法律制度,能够熟练地运用所学经济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为学生以后进一步学习、研究经济法理论和从事实际工作,奠定坚实的学科知识基础。
4.法理学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专业代码:0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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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婚姻家庭法
课程 类别 |
序号 |
课程 代码 |
课程 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考试 类别 |
备注 |
公共基础课 | 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必 考 |
必考课10门,48学分 |
2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
专 业 核 心 课 |
3 | 05679 | 宪法学 | 4 | 笔试 | ||
4 | 05677 | 法理学 | 7 | 笔试 | |||
5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笔试 | |||
6 | 00242 | 民法学 | 7 | 笔试 | |||
7 | 00245 | 刑法学 | 7 | 笔试 | |||
8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笔试 | |||
9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笔试 | |||
10 | 13532 | 法律职业伦理 | 3 | 笔试 | |||
推 荐 选 考 课 |
11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笔试 |
选 考 |
选考课程不得少于5门,不得少于22学分 |
12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笔试 | |||
13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笔试 | |||
14 | 14005 | 律师与公证制度 | 3 | 笔试 | |||
15 | 0022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笔试 | |||
16 | 07790 | 经济法学 | 6 | 笔试 | |||
17 | 0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笔试 | |||
总学分 | ≥70 |
5.中国法制史
一、指导思想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专业名称: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业代码: | 530302 | 层次: | 专科 | ||||
主考院校: | 集美大学 |
旧专业代码 及名称:: |
FJ630302会计 | ||||||
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旧计划 课程代 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
1 | 必设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笔试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
2 | 必设1 | 12656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笔试 | 12656 | 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
3 | 必设1 | 13124 | 英语(专) | 7 | 笔试 | 00144 | 企业管理概论 | ||
4 |
必设1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2 | 笔试 | 00018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
必设1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2 | 实践 | 00019 |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
5 | 必设1 | 13125 | 高等数学(经管类) | 6 | 笔试 | 00020 | 高等数学(一) | ||
6 | 必设2 | 13886 | 经济学原理(初级) | 5 | 笔试 | 00009 | 经济学(财经类) | ||
7 | 必设2 | 13126 | 管理学原理(初级) | 5 | 笔试 | 00157 | 管理会计(一) | ||
8 | 必设2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5 | 笔试 | 00041 | 基础会计学 | ||
9 | 必设2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6 | 笔试 | 00067 | 财务管理学 | ||
10 | 必设2 | 13138 | 财务会计(初级) | 6 | 笔试 | 00155 | 中级财务会计 | ||
11 | 必设2 | 13139 | 成本会计 | 3 | 笔试 | 00156 | 成本会计 | ||
12 | 选设 | 04759 | 财经应用文写作 | 5 | 笔试 | 04729 | 大学语文 | ||
13 | 选设 | 14656 |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 5 | 笔试 | 00070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 ||
14 | 选设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笔试 | 00043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
15 |
选设 | 13420 | 大数据概论 | 5 | 笔试 |
00146 |
中国税制 |
||
选设 | 13421 | 大数据概论(实践) | 1 | 实践 | |||||
16 |
选设 | 04391 | 会计软件 | 4 |
实践 (能力考核) |
00065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
选设 | 04392 | 会计软件(实践) | 2 | 实践 | |||||
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9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经管类)(13125)”(6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6学分及以上。 3.课程“英语(专)(13124)”(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人才。
指定教材:《法律职业伦理》,马长山,人民出版社,2024年版。
2.具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相关会计系统软件的操作技能;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替代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0.法律职业伦理
指定教材:《律师与公证制度》,刘金华,俞兆平,厦门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3.宪法学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二)培养要求: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4年版)》知悉,福建省预计2024年开考新发布的2024年版专业计划,其中,福建自考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计划(2024年版)如下:
调整前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调整后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 ||||
法律(基础科段),680503 | 法律事务(专科),580401 |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03707 | 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概论 | 4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04729 | 大学语文 | 4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00242 | 民法学 | 7 | 00242 | 民法学 | 7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00244 | 经济法概论 | 6 | 07790 | 经济法学 | 6 |
00245 | 刑法学 | 7 | 00245 | 刑法学 | 7 |
00247 | 国际法 | 6 | 0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0022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05677 | 法理学 | 7 | 05677 | 法理学 | 7 |
05679 | 宪法学 | 4 | 05679 | 宪法学 | 4 |
14005 | 律师与公证制度 | 3 |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
13532 | 法律职业伦理 | 3 | |||
00262 | 法律文书写作 | 3 |
7.刑法学
1.初步掌握会计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管理学、会计学、大数据财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运用会计信息化系统软件处理会计信息的基本能力,具备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相关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5.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1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9.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11.法律文书写作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无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必设课,是法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理论和历史部分,介绍了宪法基本理论,重点是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大体上以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结合问题的性质分章作了介绍,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教学内容。本课程以宪法学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宪法所秉持的核心理念与制度框架。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帮生领会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宪法的基本精神,认识宪法与宪政发展的一般规律,学会运用宪法的精神和基本规范分析、把握、评价各种社会现象与法律现象。
16.经济法学
(一)培养目标
3.具有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涉税业务处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大数据财务分析等岗位的基本能力,满足各类企事业单位会计岗位的工作需求;
凡本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会计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大数据财务分析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出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涉税业务处理、财务管理、查账验证、会计咨询等方面工作的职业型技能型人才。
本专业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5门,总学分不得少于70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0门,共计48学分;选设课程不得少于5门,不得少于22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指定教材:《经济法学》,李昌麒,法律出版社,2024版。
6.民法学
4.具备企业法务、法律援助以及常用法律文书规范写作的基本能力;
学前教育(专升本)
根据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的《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知悉,陕西省自2025年起执行新发布的2024年版专业计划,其中,陕西自考法律事务(专科)专业计划(2024年版)如下:
主考学校:西北政法大学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8.民事诉讼法学
本专业以社会对法律事务专业人才的需求为依据,坚持“两个能力和一个素质”的育人目标和“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基本指导思想,以培养岗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宗旨,以法律职业技术工作领域的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培养为主线,培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性人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课程说明略,见全国统考大纲)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能力;
13.外国法制史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西北政法大学是西北地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本专业以法律职业需求为导向,为社会培养运用法律的各种专业人才即应用型法律人才,将学生专业技能的训练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的选设课,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一般原理;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和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和行政行为的性质、分类、特征、合法要件、效力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特点;行政程序的一般原理和制度;行政监督的一般理论及类型;行政复议的一般原理和复议制度;国家赔偿与补偿制度;行政诉讼的基本原理、受案范围与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及裁判执行等教学内容。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主考院校:西南大学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 、重庆师范大学 、重庆文理学院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专业代码:580401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专科水平要求一致。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本专业考试课程16门,总学分79学分。其中必设课程11门,共计53学分;选设课程5门,26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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